各位同學大家好:
提醒各位同學如要將學分認列在1151學期,請在115/11/6(五)前修完您的數位自學課程並取得正式完課證書(特許無證書課程除外),回到數位自學系統上傳完課證明申請學分認列。
請注意!! 若無法在本學期申請學分認列也請勿驚慌,超過115/11/6(五)後才提交申請的學分將順延至下一個學期辦理學分認列。
數位自學相關問題請參考以下資訊:
1.數位自學Q&A:http://cis.tmu.edu.tw/app/pages.php?PageID=DI003
2.諮詢數位自學Z寶貝:https://pal.tmu.edu.tw/ai/QAservice/25
3.來信數位自學中心:dsl_group@tmu.edu.tw




